我的回信內容:
你怎麼不說 ---
每天8:30分上班,我8:10就要從家中出門 --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 ........沒有給我錢)。
每天17:30下班,我要到18:00才會到家 --(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,但是......沒有給我錢)。
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,要穿襯衫西裝庫皮鞋,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,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,公司也沒有給錢。
每天看電腦,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,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100度,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,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,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。
每天用滑鼠鍵盤,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,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,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,又得我自己出錢。
每次有案子,你一句話丟下來,我就要花盡心思,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,隨時隨地走到哪裡連半夜作夢都夢到,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。
客戶不爽,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,弄的我精神衰弱、 食慾不振,還要開夜車趕案子,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, 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。
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,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,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,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。
我不過多請一天假~
"你却不讓我請這一天的假"
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
请假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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